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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赴俄罗斯安全注意事项(五)
    [来源:中俄经贸合作网 日期:2008-05-29  ]
    [关键字: 俄罗斯  ] [ 俄罗斯图片  ]

五、关于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注意事项

   (一)俄罗斯禁止我国畜禽肉类产品进口

  自2004年1月27日中国内地出现首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以来,俄罗斯宣布禁止我国未经热处理的禽肉产品进口。同年9月20日,以我国发生口蹄疫为由,决定自2004年9月17日对中国通往俄罗斯出口(或过境)的未经过高温加工肉类产品采取临时限制制度。虽然国家质检总局通过各种外交途径向俄方交涉,俄方至今仍未解除限制我国畜禽产品进口措施。我国肉类产品出口企业不要向俄罗斯出口我国未经商温加工的畜禽肉类产品。赴俄罗斯的旅客也不要携带未经高温加工的畜禽肉类产品前往俄罗斯。

   (二)我国禁止俄罗斯畜禽肉类产品进口

  由于俄罗斯发生口蹄疫疫惰,2000年5月13日,原国家检验检疫局发布国检局第14号公告,禁止俄罗斯偶蹄动物和相关产品进口。2005年8月4日,由于俄罗斯境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发布第528号联合公告,禁止俄罗斯禽类及其产品进口。至此俄罗斯也未提出解禁申请,上述两项禁令仍有效。不要从俄罗斯进口畜禽类产品,从俄罗斯返回的旅客也不要携带畜禽肉类产品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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